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③从实际出发 按规律办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如何理解把握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的政治内涵与实践要求?对此,法规制度有哪些规定?实践中,要警惕哪些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行为?
我们特邀安徽省淮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云,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马欣敏,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罗鹏程进行交流。
准确把握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的政治内涵与实践要求
孙云:如何理解和把握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回答好的重大课题。
从政治内涵看,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只是思想方法问题,也是党性强不强问题”。只有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使决策部署顺应发展方向、贴合实际需求、呼应群众期盼。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为民造福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唯有从群众急难愁盼出发,把握事业发展规律,才能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生产力发展规律去发展,而不要违背规律蛮干”。党员干部要把政绩植根于规律的土壤,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从实践要求看,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首先要在调查研究中认识规律。坚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听真话、察实情,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把握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思路和办法。其次,要在科学决策中遵循规律。完善“论证在前、决策在后”的决策机制,从源头预防不顾实际、贪大求洋等盲目决策行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让各项工作更符合实际、更顺应规律。再次,要在实干担当中尊重规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把握好节奏、力度和进度,不盲目蛮干、不做表面文章、不耍花拳绣腿,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斗争、善作善成,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
马欣敏: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核心要求,法规制度对此作出系统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强调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工作中违背实事求是要求,造成一定后果和影响的行为明确为违纪行为,并规定了处分档次。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对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工作,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了对统计造假行为的处分档次,等等,为党员干部划出底线、红线。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明确为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属于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视情形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从原则到规则、从正面要求到负面禁止,一系列制度规范,为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提供了规范依据和行为指南。
严防严治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行为
罗鹏程: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检验党性觉悟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必须牢牢把握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基本原则,真正领会政策初衷、立足发展阶段、结合地方实际,确保各项工作不偏向、不走样。实践中,要警惕以下几种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问题。
警惕决策中政绩冲动、违背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现象,对此必须高度警醒、坚决纠治。严防过度举债搞建设,不结合地域资源禀赋与比较优势,好高骛远、寅吃卯粮,一心只想“换赛道”“留痕迹”,为自己晋升提拔铺路,给后人埋雷的行为;严防盲目扩张铺摊子,一哄而上,运动式搞建设,为了出政绩什么都想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
警惕落实中认识不到位、能力不足。比如,观念陈旧、思想僵化,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初衷、没有吃透新发展理念的精神实质,抓落实只会因循守旧炒冷饭,甚至搞“新瓶装旧酒”点缀门面;系统思维、统筹能力不足,规划过多过滥、交叉重复,浪费资源,不分主次、不分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顾此失彼。
警惕考核中片面化、功利化导向。考核是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而有的地方在考核中搞唯指标论,看似是量化评价、便于操作,实则是导向出现偏差,背离了以实绩论英雄的初衷。要防范只看经济指标,不看发展质量与综合效益,忽视生态保护、基层治理、作风整治等潜绩;防止层层加码、随意抬高标准,以会议文件、台账材料为评判的全部依据,重痕迹轻实绩等问题。
马欣敏: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行为贻误事业发展、损害人民利益,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违背新发展理念、盲目上马“形象工程”的行为,无视本地产业基础、生态承载力或财政承受能力,将会造成资源错配、债务高企甚至生态破坏等问题。此类行为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加重处理。涉嫌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机械执行政策,“一刀切”式落实的行为,无视区域差异和基层实际,将会导致政策变形走样。如在环保、拆迁等领域动辄搞“一律关停”“限期清零”,引发群众不满。此类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行为违反工作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热衷“数字政绩”,设定不切实际目标的行为,脱离人口结构、产业周期等客观规律,盲目设定过高增长目标或建设标准,将会催生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可视具体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以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代替实干的行为,对党中央部署仅作层层转发、空喊口号,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行举措,将会导致政策悬空、问题积压。此类形式主义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均明确,造成规定的后果和影响的,应当给予处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亦将其列为问责情形。
上述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行为,根子在于政绩观错位。广大党员干部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执行落实既符合党中央精神又立足具体实际
孙云: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方面,推动执行落实既符合党中央精神,又立足具体实际。
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推动把落实党中央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际紧密联系起来,自觉按规律办事,创造性抓好落实,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政策初衷。在决策环节,推动深入研究、精准把握党中央政策精髓,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的基础上,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坚决纠治脱离实际盲目决策等问题。在执行环节,建立并动态调整监督清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及时校准执行中的落差、温差、偏差。在成效评估环节,建立效果回溯机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推动问题整改,强化事后评估,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正本清源,做到察实情、谋实策、重实效。突出严的基调,加强监督执纪,有力有效防范和纠治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等政绩观偏差问题。把政绩观作为换届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换届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心态,严查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紧盯换届后急功近利、另起炉灶“翻烧饼”的倾向,坚决纠治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剖析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违背发展规律,脱离实际定政策、违反程序作决策等典型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系统治理等方式综合施治,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让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真抓实干者有舞台,让违背规律、主观臆断、蛮干乱干者无市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罗鹏程: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中,要着重监督把好三道关。
推行监督前置把好“决策关”。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自觉用以把握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各项工作朝着正确方向、按照客观规律推进。紧盯重大项目、政策出台、资金安排等关键事项,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通过专题监督、列席会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吃透党中央决策部署意图,研究好产业属性和发展规律,确保思路、规划、方案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强化过程管控把好“执行关”。常态化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接访、调研,及时发现并纠正胡干蛮干、机械执行等问题。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整合纪委监委、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力量,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移交机制,织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情况的监督网,严肃惩治好大喜功、擅权妄为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等方式,督促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对重点领域明确行权底线、划清责任边界。
树牢鲜明导向把好“考核关”。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开展精准政治画像、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廉政谈话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决策参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搞地方保护、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管厚爱结合,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营造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良好政治生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一霖)
体悟
政绩观正不正确,归根结底要看是不是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违背规律必然蛮干盲干,突破规矩必定跑偏越线,只有尊重客观实际、遵循内在规律,才能防止“起步即跑偏”。要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把握政治方向和实践要求。谋划“十五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摸清实情,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多听意见,综合评判,为科学决策打好基础;坚持按规律办事,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设定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具体部署,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要从法规制度中把握行为标尺。知道应该如何为、哪些绝不能为,确保各项工作始终符合党中央要求,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推进。
(刘文浩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将精准思维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尊重客观规律中提质增效。其一,日常监督要紧盯关键点位,力戒搞“大呼隆”“一阵风”。遵循权力运行规律,聚焦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分类分级制定监督方案,持续深化“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灵活运用驻点式监督、嵌入式监督等方式,真正将日常监督落在实处。其二,调查取证要查清事实真相。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把违纪违法边界和取证标准,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其三,定性量纪要精准把握尺度。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法为准绳,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做到全面、客观、精准量纪,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王超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让监督更有精度。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关键人、关键事,通过调研督导、接访下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把实际情况摸清摸透、把问题症结找准找实,真正找到监督发力点。要凝聚协同联动合力,让监督更有广度。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注重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创新监督载体、统筹整合力量,努力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推动监督落实落细、提质增效。要精准规范执纪问责,让监督更有温度。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避免简单化、机械化,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宋豹 安徽省淮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